2021年9月,在全市开展的“慈善月”活动中,各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各界群众纷纷响应,自愿捐款,奉献爱心。截止2021年11 月30日,市本级2021年度各项捐款总额771.379313万元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七十三条“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”的规定,现将捐款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通过建立“百万元慈善基金”募集善款,捐款额 550万元。其中:
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捐赠40万元;
辽宁恒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;
辽阳顺锋钢铁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;
辽阳鸿飞电器制造(集团)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;
辽阳宏大集团捐赠20万元;
奥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;
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;
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;
辽阳市中心医院新城医院捐赠100万元;
辽阳爱尔瞳明眼科医院捐赠50万元;
辽阳博康肾病医院捐赠50万元;
辽阳血栓病专科医院捐赠40万元;
辽阳县仁济医院捐赠30万元;
辽阳骨科医院捐赠30万元;
汤河职工疗养院捐赠30万元;
辽阳市慈善医院捐赠20万元;
辽阳爱康医院捐赠10万元;
辽阳精神心理康复医院捐赠10万元;
辽阳眼科医院捐赠10万元。
二、通过建立“个人万元慈善基金”募集善款,捐款额7000元。
三、通过“一日工资捐”募集善款,捐款额220.4893万元。其中:
市委办公室8500元;
市人大办公室11000元;
市政府办公室12650元;
市政协办公室7900元;
市纪委、监委(巡察办公室) 30010 元;
市委组织部5000元;
市委宣传部4700元;
市委统战部4600元;
市委政法委4250元;
市委政策研究室2200元;
市编委办公室2400元;
市直机关工委3580元;
市信访局6173元;
市委党校3730元;
辽阳广播电视台13170元;
市档案馆4250元;
市基层党建服务中心4760元;
市群团事务服务中心8690元;
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350元;
市教育局573300元;
市科学技术局3980元;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450元;
市工信服务中心2350元;
市公安局147550元;
市民政局5550元;
市司法局9300元;
市财政局39140元;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980元;
市人力资源和保险事业服务中心17400元;
市自然资源局3010元;
市自然资源局白塔区分局520元;
市自然资源局文圣区分局1460元;
市自然资源局弓长岭区分局800元;
市自然资源局太子河区分局500元;
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12350元;
市生态环境局20990元;
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5597元;
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8820元;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9350元;
市交通运输局3193元;
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8080元;
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55185元;
市水利局5200元;
市农业农村局12720元;
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14550元;
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4050元;
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22369元;
市体彩中心200元;
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3800元;
市体育运动学校6400元;
市卫生健康委员会7020元;
市中心医院203550元;
市第二人民医院29587元;
市第三人民医院35970元;
市第四人民医院16340元;
市第五人民医院5560元;
市第九人民医院22440元;
市中医院12380元;
市胸科医院19890元;
市传染病医院11080元;
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4850元;
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3200元;
市中心血站3000元;
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650元;
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750元;
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8750元;
市应急管理局4600元;
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3400元;
市审计局5700元;
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17020元;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010元;
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队19780元;
市统计局3250元;
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195元;
市商务局5400元;
市医疗保障局3700元;
市医疗保障中心10040元;
市林业和草原局3960元;
市行政审批局7677元;
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000元;
市经济发展和创新服务中心6100元;
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1505元;
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11100元;
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2920元;
市政务服务中心4300元;
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4920元;
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9770元;
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4120元;
市双河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700元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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